張貼日期: 2025-09-04 16:27:58 點閱:18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8月28日原民教字第1140044373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gNTUEV2_7E)。
三、 請各校確實於114年9月25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於9月30日前送至本縣承辦學校社頭國中教務處(地址:51100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
(一) 申請表(請務必使用114學年度新表格並雙面列印,承辦人須簽名或核章)。
(二) 檢附父母(同性配偶、父母再婚需提供繼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於簽名欄簽名或蓋章。
(三) 特殊狀況申請表(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請各校本權責審核用印,可作為替代該生證明文件之用)。
(四) 全校申請人名冊一份: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網站-申請文件管理-列印鍵下拉)。
(五) 學生簽單:一人一張,於上述作業網站印出(列印前,需完成學生申請資料輸入系統,再由申請文件管理-列印-學生印領清冊簽單印出,上下學期都需請學生親自簽名)。
四、 本助學金僅申請一次,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通過後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五、 檢附實施要點、申請表及特殊狀況證明表各1份。
六、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繫窗口:社頭國中汪組長(聯絡電話04-8732047分機211,傳真電話04-8730743,電子信箱shmilm@chc.edu.tw)。